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彭清华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安排和部署,切实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2月14日,利州区分片组织辖区内414家个体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厂矿、学校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召开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区卫健局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班子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广元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的内容。同时,通报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督查和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对个体诊所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
最后,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刘富道就个体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一是要思想境界要再提高,不要存在侥幸心里,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反思、认真总结,有针对的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二是要限期完成健康通门岗系统的安装,并切实投入使用,认真查验每一位就诊患者的健康码;三是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坚持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如实登记基本情况、测好体温、询问旅行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同时,对不明原因发烧、呼吸道症状的病人要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汇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四是要加强对诊疗场所的空气及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处置、存放医疗废物;五是要端正工作态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强化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六是执法大队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责令改正,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