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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广元市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07-04-06 来源: 本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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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卫发〔200757

 

 

广         

关于印发2007年广元市控制孕产妇死亡率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保健机构,各工矿医院:

现将《2007年广元市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415日前报市卫生局。

 

 

附件:2007年广元市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工作实施方案

 

 

 

二○○七年四月四日

 

 

 

2007年广元市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2007年四川省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0.98/10万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年度总目标

孕产妇死亡率:到2007年底,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0.98/10万以下。

(二)年度支持性目标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执业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85%以上。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100%。

住院分娩率≥76%。

新法接生率≥97%。

二、目标范围

7个县区所辖的乡镇、街道(见附件)。

三、目标措施

(一)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降消”等项目,大力开展贫困孕产妇救助、住院分娩补助、生育保险救助或农合报账等措施,降低孕产妇医疗救助门槛,提高助产技术服务可及性,提高住院分娩率。

(二)严格助产技术服务准入审批,单位许可要现场能力评估,个人许可要培训、考试、考核。推行按顺产、高危产、剖宫产等不同技术难度对助产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产科执行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不少于1/年。妇幼保健机构要定期对辖区内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指导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三)市、县区每年按《四川省孕产妇死亡评审细则》和《广元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组织2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并提出干预措施。

(四)选派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产科、儿科专家前往县区驻县蹲点,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培训当地的县、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选派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到所属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修,重点学习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等。

(五)加强基层产科“绿色通道”建设,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并设立24小时畅通的孕产妇急救电话;村级负责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提高急救能力,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诊要坚持就近和一步到位原则。

(六)大力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宣传活动,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举办“孕妇学校”、“家庭学校”等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制作孕产妇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使群众了解孕产期保健知识和提高其参与利用意识。

(七)加强妇幼信息管理,建立孕产妇死亡快速报告措施,及时上报孕产妇死亡个案线索并填报死亡卡。重视妇幼卫生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加强质量控制,对于谎报、瞒报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加强信息利用。将原始数据信息向可用信息资本转化,为决策、控制、总结服务。加强信息交流,地区间、单位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加大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力度,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职责

(一)市级负责制定本市实施方案;依法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执业准入审批监管;组织实施人员进修工作,并提出干预措施;协助专家驻县工作;组织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监督指导本市目标和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二)县区级负责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派员参加人员进修;协助驻县专家完成培训、驻县工作;组织县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并提出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发放健康教育读本及孕产妇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上报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五、目标进度

(一)目标管理

本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妇儿工委、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

(二)进度计划

1200746月:制订市、县区级实施方案;组织市、县区级师资培训;组织县区、乡镇、村人员培训;组织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等;市、县区进行1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并提出干预措施。

2200779月:组织驻县专家培训、蹲点;组织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监督指导目标和项目实施情况;市级督导覆盖85%以上的县区;县区级督导覆盖全部乡镇。

320071012月:组织专家对目标和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县、市逐级上报目标和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市、县进行1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并提出干预措施。

 

 

 

 

 

 

 

2007年县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目标

 

单位

2007年目标

个数

死亡率(/10万)

广元市

15

80.98

市中区

2

111.79

朝天区

2

128.04

元坝区

1

68.25

苍溪县

3

55.92

剑阁县

3

74.25

旺苍县

2

55.80

青川县

2

1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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