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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简报2010年第4期

日期: 2010-05-12 来源: 本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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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广元 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医改办编                                                  2010510

 

 

省卫生厅督导我市基本药物制度

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57,省卫生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杜波率队对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局长康全德、副局长刘峰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我市剑阁县和利州区的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200912月份开始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剑阁县于今年31日正式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利州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于51日起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利州区皇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剑阁县剑门镇中心卫生院详细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并对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组一致认为,我市各级各部门认识到位,行动坚决,领导有力。医改工作深入调研,精心准备,文件操作性强,政策保障有力。各部门统筹协调,医疗卫生单位主动改革、主动作为,宣传有力。基本药物制度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开局良好,取得了实效,剑阁县的做法在全省都有示范作用。督导组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住院费。二是要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性,特别是要细化孤寡老人等低收入弱势群体以及妇女儿童服务工作。三是要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有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争取再下功夫,再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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