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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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医罚[2020]007-01号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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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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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1.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2.未规范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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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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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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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00G53278707P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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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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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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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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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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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