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0102702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1.医疗废物暂存间无防蝇设施;2.接种室、检验室、治疗室未建立医疗废物
6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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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苍溪县元坝镇中心卫生院石门分院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24451304468K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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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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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给予1.警告;2.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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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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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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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