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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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医罚[2020]第009-01号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一般程序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该院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6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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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旺苍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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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2245127983X3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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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宋怀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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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1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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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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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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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