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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小青草眼科医院

日期: 2020-10-23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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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文名称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01017001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简易程序

5

处罚事由

该院进出人员未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未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范开展疫情防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6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元小青草眼科医院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02MA686UN57M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510521********0652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谈刚

14

处罚结果

警告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7

16

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

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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