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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剑阁县人民医院案

日期: 2020-11-30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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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文名称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医罚[2020]011-01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一般程序

5

处罚事由

该院在对胡某某等三名患者行门诊人工流产术的病历记录中均无手术记录单,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6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人民医院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21451300002U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510823********0011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母映松

14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12000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16

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

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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