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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区域卫生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日期: 2016-01-12 来源: 本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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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规划任务,评价规划目标实现情况,我委组对区域卫生规划进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价,以检验规划的实现程度。评估情况如下:

一、规划的实施情况

规划期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民生导向,坚持改革攻坚、依法治理、严控风险,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凝心聚力、超常付出,奋力开创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局面。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多项工作西部领先、全省前列。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广元率先成为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试点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6家市级公立医院、14家县级公立医院破除逐利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建立起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分级诊疗制度全域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合理就医新格局初步形成。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网上采购、货款集中支付达到“四个100%”,公益性管理体制、多渠道补偿机制、规范性药品采购机制、竞争性用人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筹资增长及费用分担机制良好运行,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19%,实际报销比达76.24%。

(二)计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迈出坚实步伐,单独两孩政策平稳有序实施。2015年,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84.34%,自然增长率3.74‰,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27。“两奖两扶”制度全面落实。利益导向政策逐步完善,全市市计生特困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960元。“三结合”工作推进有力,超额完成帮扶任务,2015年投入资金达5297万元。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与交换工作不断创新,全面实施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办证工作,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超90%,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达99.2%。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不断优化,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双向管理”职责落实到位,区域合作更加紧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

(三)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覆盖城乡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已建立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3545个实有床位18211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6.92张,卫生技术人员15401人执业(助理)医师5994人,注册护士579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86人。其中:医院66个,实有病床12487张,卫生技术人员9061人;门诊部3个,卫生技术人员23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个,实有床位480张,卫生技术人员366人;乡镇卫生院258个,实有病床4684张,卫生技术人员3379人;村卫生站2500个,卫生技术人员400人,乡村医生2865人;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72个,卫生技术人员820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8个,实有床位560张,卫生技术人员1341人;医学在职培训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11人。

(四)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紧紧抓住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契机,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形式筹措资金,五年规划期内,全市共实施国家投资卫生建设项目16类1380个,总投资87827万元。项目年总投入从2011年的4371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22956万元,有效提升了全市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水平。

(五)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年总诊疗人次数从2010年1274万人次上升到2015年1572万人次,住院服务人数45万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495万张,病床周转次数25.78次,病床使用率77.95%。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全市新建重症医学等市级质控中心21个,截至2015年底,市级医疗质控中心已达34个“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医院等级评审扎实开展。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在建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3个、市级重点专科36个市紧急救援中心现代化的指挥调度信息平台建设完成,120急救网络医院院前急救能力进一步加强。

(六)公共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重大疾病及传染病防控取得明显进展,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94/ 10万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无甲类及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报告,无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传染病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进一步提高。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成为国家三级乙等传染病医院,市疾控中心和利州区、旺苍县疾控中心分别完成四川省三级和二级疾控机构等级创建验收。我市达到国家消除疟疾标准。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和补充免疫疫苗接种率超过95%。苍溪县创建成省级首批免疫规划示范县。剑阁县创建成省级慢病示范区。青川县、昭化区消除克山病通过省级验收,旺苍县消除大骨节病通过省级验收。青川县、朝天区纳入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区建设。在全省全面推广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先进经验在全国西部地区会议交流。剑阁县纳入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示范区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艾滋病规范化门诊。市精神卫生中心列为全省6家区域精神卫生中心,覆盖巴中、达州、广元三市围绕“一案三制”切实加强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建设,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圆满完成全市防灾救灾反恐防暴卫生应急演练和全省首次省市联动核医学救援演练及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实现常态化全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妇幼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201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4.19/10万,婴儿死亡率为3.52‰、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48‰,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7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消毒等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市中心血站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采供血工作依法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无偿献血和志愿无偿献血均达到100%。年采血量达到800万毫升2万人次,运用酶免检测方法和核酸检测技术,血液安全进一步保障。

(七)农村卫生工作大力加强

十二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了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和村卫生所为网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实施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中充分考虑农村卫生的特点,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2015年底,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均达到100%。开展了首批群总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选活动。中央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顺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任务圆满完成,为基层农村培养了一大批懂管理、精业务、讲医德的优秀农村卫生人才。

(八)中医药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中医药发展机制不断健全。中医科室设置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十二五”期间,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投入资金9.36亿元。8个公立中医医院全面实现新建和改扩建。全市现有中医类别床位2720张,中医药类卫技人员2568人。有国家级名老中医、省十大名中医1人,四川省名中医11人,市首届十大名中医10人,市级名中医63人,县级名中医198人,建成国家级名医传承工作室1个。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区打造率达到95%以上,中医药服务量50%以上。建成二级以上中医医院10所,其中,三甲中医医院1所,三乙中医医院2所,二甲中医医院3所,二乙中医医院2所,民营中医专科医院2所。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有序推进,建成省级重点中医专科7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17个,其中,市中医医院针灸科被列为我市唯一一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成功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

(九)康养产业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康养产业推进以来,我市及时将以医养结合为重点的健康服务业列为重点产业培育,成立了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了总体发展思路、目标和措施,在省内市(州)率先制定出台了《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配套制作了《招商手册》和《专题宣传片》,建立了康养网站,成立了康养协会,并先后与中国西部发展研究与促进会等联合,分别在我市和北京召开了康养产业发展推进会。市内医疗机构积极创新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使医疗、养老、康养得到完美结合,受到了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截至目前,我市已拥有医养结合床位1800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我市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康养服务产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已得到社会各界和众多企业的关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报》、《中国中医药报》等20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推进情况在全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

坚持以“夯实统计基础、统筹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共享、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注重培训,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信息运用。一是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统筹城乡、两化互动”总体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健全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机构。二是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加强同公安、民政、医保、人社、国土等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清洗比对数据,建立常态化共享合作机制。三是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广元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市政府审定同意实施的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四是积极探索建立人口信息多元采集机制,全市2476个村(居)实行手持移动终端进行信息直报,覆盖面达98.61%。全员人口信息平台质量全面提升,平台数据完整性达99.32%,逻辑关系正确性达98.56%。五是数字化医院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全市12家医院成功创建为数字化医院,其中: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星级标准,苍溪县人民医院、苍溪县中医医院、剑阁县中医医院、朝天区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达到二星级标准。

(十一)人才工作成绩突出

坚持以“增量提质”为重点,强化“大人才观”,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科医生从零增加到69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中高级职称人数比“十一五”末增长  %、 %。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居西部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资源配置水平与区位优势不相匹配。我市地处川陕甘结合部,是四川省的北大门,川北区域医疗中心属全省八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医疗卫生服务辐射周边地区约600万人口,这种独特的区位优势一方面要求广元具有满足自身的医疗服务救治能力,另一方面也为我市发展这种能力提供了市场基础。但从目前的发展现状看,我市医疗资源配置水平和服务能力还远不能满足区域功能定位要求。

(二)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我市总体发展定位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市未来发展定位为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目前广元作为川陕甘结合部有影响的生态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已经建成。由此对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至少产生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卫生事业提供城市发展中所需要的医疗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要求卫生事业提供与城市定位配套的旅游休闲康养产业。而目前来看,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足,医疗康复还未形成与城市定位相匹配的规模产业。

(三)政府投入与社会需求之间尚有差距。尽管规划期前两年各级财政对卫生投入大幅增加,但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市县级地方财政投入不足、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资金缺口相互指望的状况仍未得以改变,严重制约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卫生人员总量不足、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资源配置失衡的状况依然存在。原因主要由于人员进出失衡、用人环境不优、职工思想不稳所致,我市现有的卫生人事政策和用人机制,不能适应当前卫生工作的需要,基层特别是农村卫生人员数量少、素质低、年龄结构偏大等问题,既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也是导致患者流向不合理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机制不活,引进人才困难。卫生人才管理过于刚性,束缚了卫生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在人才使用方面缺乏自主权,仍然存在管事管不了人的现象,导致卫生单位急需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难以引进,卫生人才出现断层;二是环境不优,人才流失严重。许多业务骨干外调或辞职,流向成都等大中城市医院;三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存在的大量临聘医护人员的身份、待遇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制度创新不够。特别是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本位主义严重,医疗资源区域内配置重复、利用率不高,缺乏利用市场机制发展卫生事业的观念;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认识不足、支持度不高,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卫生事业受到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

二是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制约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主要受高级卫生人才配置、医学技术研究环境的制约,没有在全省具有学科影响力的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诊疗能力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医疗技术缺乏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以支撑整个城市的发展定位需求。

三是对自身优势资源的重视和挖掘程度不够。我市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自然条件,卫生事业的发展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并寻求相应的发展定位,由此谋求在区域内的竞争优势,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并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但目前利用和开发这些资源的力度还很不够。

三、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在提高卫生资源总量的同时,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为核心,调整卫生资源的存量、功能、层次和地区布局,体现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要求资源配置和服务方面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协同合作机制,建立起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社会评价系统,推动多方参与、多元举办,功能完善的医疗服务市场形成。

(二)进一步完善卫生投入政策。

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要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幅,要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在经常性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和在卫生总费用构成中的比重。要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大力发展高端和特需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要完善大型卫生设备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卫生设备配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探索大型卫生设备共享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卫生三大体系为主线,抓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按照规模布局和设施标准,加强标准化建设和功能建设。

二是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为核心,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两大重点,依靠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三支队伍,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监测预警、应急控制、医疗救治、监测管理、指挥决策等五大能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并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和增加服务内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三是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从满足人们医疗保健需求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实际需要出发,构建“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推进全民医保,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筹资和实际报销水平,制订合理的报销目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医疗保障一体化。

四是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结合国家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规范药品流通,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五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升能力、标本兼治,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整合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推动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四)加快建立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

按照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合理核定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制度,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理顺卫生人才的管理权限,强化市、县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卫生人才准入管理的管理职权,市、县区级卫生机构自主享有内部人事管理权和劳动用工权,建立能进能出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继续教育,培养人才,创新管理机制,引进人才。建立和完善卫生人才市场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使用。通过必要的政策调控,引导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

(五)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为切入点,统筹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与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业务的信息化建设。基本构建全市卫生信息化基本框架和市、县级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建立统一高效、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为跨部门、跨领域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打下坚实基础。

四、评估结论及调整意见

(一)发展目标调整

——主要健康指标

1、原目标: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

评估结论:已达到

评估意见:调整为77.2岁。

2、原目标:到2015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评估结论:2012年已下降为5.21‰

评估意见:调整为控制在8‰以下。

3、原目标:到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

评估结论:2012年已下降为6.77‰

评估意见:调整为控制在12‰以下。

4、原目标: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9/10万以下。

评估结论:2012年已下降为8.29/10万

评估意见:调整为控制在27/10万以下。

——事业发展目标

1、机构发展目标:

(1)原目标:巩固和完善市、县区公共卫生机构27个。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外迁任务,为全市提供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

评估结论:已圆满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外迁任务,由以上单位构成广元市公共卫生中心,卫生资源得以优化配置。

评估意见:修改为“巩固和完善市、县区公共卫生机构27个,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原目标:拟新建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1个,指导全市辐射川陕甘,为该毗邻地区人民群众提供较高层次的医疗服务。

评估结论:2011年省卫生厅已同意将广元市中心医院列为四川省八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川北区域医疗中心”。

评估意见:修改为“提高区域高端医疗资源配置水平,依托广元市中心医院加快川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广元、巴中及川陕甘三省结合部”。

(3)原目标:扩建市级医疗机构6个。按照总体规划,完成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任务。按照城市医院标准,分别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标准,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评估结论:通过灾后重建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以上6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了改扩建,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评估意见:修改为“市中心医院建成川北区域医疗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川陕甘结合部一流的三甲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川陕甘结合部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建成川北卫生防病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妇幼卫生保健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建成川陕甘结合部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立足广元,辐射川陕甘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网络。市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分别创建为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广元市八二一医院”。

(3)原目标:新建和改建城市基层卫生机构25-30个。按照每3万人口服务设置1所社区卫生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建设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之能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评估结论:已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其中3个已达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评估意见:修改为:“新建和改建城市基层卫生机构30-45个。按照每3万人口服务设置1所社区卫生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建设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之能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将市级医疗机构延伸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剥离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并移交给利州区人民政府管理”。

(4)原目标:引进社会资本新建和改扩建普通医院和高端医院5-10个。对现有民营医疗机构要提高档次和水平,对新建民营医疗机构要高标准、高档次、高水平,要解决医疗高端领域的医疗服务。

评估结论:已基本完成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任务,但还未上规模、上档次,其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仍处于中低级层次。

评估意见:修改为:“引进社会资本新建和改扩建民营医院,鼓励现有的民营医院扩规升级。本规划期内在县区可新增3-5所二级综合民营医院,8—12所民营专科医院,市城区范围内不再新增和审批二级以下民营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可设置一所二级甲等以上民营综合医院;鼓励在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中心卫生院所在地乡镇规划设置一级民营综合医院”。

(5)原目标:巩固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县(区)人民医院7个,力争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230个;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每村设1所卫生室,幅员面积大、服务人口多、群众就医不便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1—2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力争50%的村卫生室达到规范化标准。

评估结论:我市农村医疗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截止2002年,剑阁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二甲医院;青川县、元坝区、朝天区、利州区创建二甲医院准备工作正按进度稳步推进;组织实施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百千工程”,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评审、重点建设改造等工作措施,评审达标的乡镇卫生院1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村卫生室1068个。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一)巩固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巩固和提高市县两级8个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巩固提高三级甲等1个,力争2个达到三级乙等,3个达到二级甲等,2个达到二级乙等标准。

评估结论:市中医院“三甲”复评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复评,苍溪、剑阁、旺苍县、青川县中医医院已建成二甲中医医院。已实现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

评估意见:修改为“巩固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力争2个县级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中医院建成四川省名中医院,建设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0个,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先进市”。

(二)完善妇幼保健体系,设立广元市妇女儿童医院,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医院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技术精湛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

评估结论:目标未实现,但已纳入市政府“十二五”重点卫生建设项目。

评估意见:修改为“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市中心医院进行儿科综合楼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

(三)建设市医学教育培训基地1个。加快广元职工医学院二期工程建设,力争完成综合配套建设,使之成为全市医学教育培训基地。

评估结论:目标基本完成。广元职工医学院已搬入新址,但二期工程实施尚无资金来源。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四)建设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个,分别设置在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

评估结论: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广元市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任务,中央资金已下达,项目正在实施。

评估意见:根据广元地区医疗资源配置水平和卫生人才培养需求,本规划期内不再建设全科医生(综合类)培养基地。修改为“建设全科医生培训基地1个,设置在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建设中医培训基地1个(含中医全科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培训),设置在市中医医院。

评估结论:目标基本完成。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六)建设县级医疗急救中心7个,提升农村医疗急救能力。

评估结论:目标基本完成。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急救体系建设项目,7个县区均依托县级医院设置县区级医疗急救中心。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七)设立广元市康复医院,提高老年病诊治能力和康复医疗水平。

评估结论:目标基本完成。广元市中医医院已在市城区万源片区建成广元市中医康复医院。

评估意见:根据广元城市发展定位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康复需求。修改为“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医疗康复产业,根据社会需求和服务能力,通过多元投入兴办5-10所上规模、上档次的集医疗、旅游休闲、康复、疗养、养老、临终关怀的为一体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医院应设置康复科”。

(八)建立广元市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评估结论:正在筹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评估意见:修改为“整合质监、工商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各县区根据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或快检中心(室)”。

(九)设立广元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县区设立县级监测站。

评估结论:目前已建立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6个县区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个县尚在筹建中。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十)建设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电子监管中心7个(市本级一个、县区6个,不包括已在建的元坝区)。

评估结论:已完成电子监管网入网审核,发放电脑、扫描枪等监管终端设备865台(套),安装药品电子监管软件,对零售药店开展了技术培训工作。

评估意见:修改为“建设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电子监管信息平台7个(市级1个,县区级6个)”。

(16)增加目标

—增设广元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卫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审核与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信息行业标准和卫生计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协同全市卫生信息资源的采集、管理与监督;实施全市卫生计生信息行业管理。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卫生计生信息化机构。

2、资源配置目标

原目标:床位,全市每千人口病床数按4.0张计算,全市床位总数达到12800张;卫生技术人员按每千人口4.6人计算,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481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6400人以内(每千人口2人),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配置比例为8:2;护士数4800人以内(每千人口1.5人);疾控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均按2人/每万人口配置;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按0.9人/每万人口配置;执业(助理)医师与医技人员配备比例1:0.32,医技人员为2048人。

评估结论:已完成床位配置原目标,卫技人员每千人口占比(4.12人/ 千人口)已接近原目标水平。

评估意见:修改为“卫生技术人员配置以执业医师和执业注册护士为基础,按照《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及《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卫生人员的准入制度。到2020年末,全市应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7848人(每千人口5.41人),执业医师(助理)控制总量为7260人以内,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助理)数为2.2人,其中: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配置比例为8:2;全市执业注册护士控制总量为6600人以内,每千人口执业注册所士为2人;执业(助理)医师与医技人员配备比例1:0.32,医技人员为2323人;全市疾病控制人员按每万人口2.2人配置,应配置730人;全市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万人口2.1人配置,应配置700人;全市卫生监督人员人数为462人,每万人口1.4人”。

3、卫生建设目标

原目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进行规划建设。

综合医院:200-300张床位,每床80平方米;400-500张床位,每床83平方米;600-700张床位,每床86平方米;800-900张床位,每床88平方米;1000床及以上,每床90平方米。

专科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乡镇卫生院:无床,每院200-300平方米;1-20床,每院300-1100平方米;21-99床,每床50—55平方米。

评估结论:受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未达到上述配置标准。

评估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资源配置水平,改善就医环境,在保持原目标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医疗机构床均建设用地指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筑规模和容积率指标:

(1)医疗机构床均建设用地指标

床位规模(张)

100

200

300

400

500

500以上

床均建设用地指标(㎡/床)

117

115

113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服务人口数量,建筑规模指标为:

—服务人口3—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为1400㎡。

—服务人口5—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为1700㎡。

—服务人口7—10万人(含10万人),建筑面积为20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病床的,按每床不超过30㎡增加建筑面积。配备X光机的,按每台不超过60㎡增加建筑面积,设置季节性传染病门诊的,相应增加建筑面积。

—新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置公共停车场。按小型汽车25㎡/辆和自行车用地12㎡/辆,另行增加用地面积。停车数量按当地有关规定确定。

—新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1—1.2。

—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宜为0.8—1万人,建筑面积宜为150㎡—220㎡。

评估结论:正按上述目标进行建设。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4、人才培养目标

原目标:根据人才强卫发展战略,结合广元卫生人才实际,将采取多种渠道引进和培养市、县、乡、村不同层次和要求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到2015年,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研究生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

——到2015年,乡镇(中心)卫生院大专以上学历卫生专业人员比例达到40%。

——到2015年,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至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力争培养1-2名省级食品药品检验专家;引进1-2名硕士以上的食品、药学专业人才,5-10名中青年食品药品专业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占总岗位量的80%,其中中高级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

评估结论:目标尚未完成。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5、食品药品监管目标

原目标:——餐饮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承诺率达100%。单位食堂、学校和大中型餐饮企业8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购进食品原料验收率达80%,对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建立台帐登记率达80%,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80%

——餐饮企业、保健品、化妆品企业监管覆盖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100%。大中型餐饮业餐具消毒率达90%

——餐饮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5%以上。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乡镇覆盖率达到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达90%;药品生产企业GMP执行检查率和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检查率分别达到100%;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5%以上,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到100%;药品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90%

——群体性严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率达到10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5%以上。

——监管队伍能力培训率达到100%

评估结论: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

评估意见:保持原目标。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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