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卫发〔2016〕38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委注册医疗机构:
2015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广元市地震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广府办发〔2015〕70号,下称《预案》)。为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系统地震应急工作,现就学习贯彻《预案》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防震避灾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将《预案》纳入学习计划,全面系统了解掌握《预案》的相关要求。加强防震避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常态开展职工日常教育,进一步增强防震避灾和防范次生灾害意识。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完善医疗机构院内应急避难场所,切实将医疗机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认真组织对医院重点部位、重要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排查,通过必要措施加固,确保物品小震不移位。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预案》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广元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及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通讯、调度和车辆等保障能力,更新救援装备,满足医疗卫生救援需求。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及时查漏补缺,做到有备无患。
附件: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地震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自行在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