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元 市 卫 生 局 文 件
广卫发〔200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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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元 市 卫 生 局
关于分解下达省市政府重点督办、为民办实事
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局相关科室: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6年度省人民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广府办发〔2006〕21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督办室(目标办)关于下达2006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广府目督〔2006〕3号)要求,现将省、市政府重点督办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卫生局和局机关科室责任务于每季度底前将该季度目标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卫生局目标办。市卫生局目标办将对各地目标任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
附件:2006年度省、市政府重点督办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目标分解情况
二○○六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目标 督办 通知
广元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4月5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2006年度省、市政府重点督办
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目标分解情况
一、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
“搞好4个县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181.6万人。”(责任单位: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朝天区卫生局,责任科室:局基妇科)
二、省政府重点督办目标
“搞好25个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责任单位: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市中区、元坝区、朝天区卫生局,责任科室:局计财科)
三、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
“新建和改造社区卫生中心(站)10个,完成154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任务。”(责任单位: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市中区、元坝区、朝天区卫生局,责任科室:局基妇科、局计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