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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日期: 2018-08-15 来源: 本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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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卫发〔2018〕121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四川省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试行)》《广元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6〕71号),结合《广元市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广卫发〔2018〕90号)要求,现就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职责功能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防保网的“网底”,主要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主要包括:

(一)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岗乡村医生应参与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疾病的初步诊查,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政策。

(五)开展坐诊和巡诊。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六)按乡镇卫生院要求和医疗规范填写各类登记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设1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对个别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且邻近的行政村,也可2-3个行政村共建1个村卫生室。

(一)规划建设主体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是辖区内村卫生室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村卫生室的规划、建设、管理。对贫困村和尚未设立村卫生室的“空白村”优先安排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各县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应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合理选址布局。新建或迁建村卫生室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等原则,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交通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建设要与村级组织办公场所统筹规划,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作为村卫生室的地址。

(三)规范建设标准。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应达到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达标建设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73号)就村卫生室达标建设测算标准要求,即: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60平方米,山地、丘陵地区50平方米。

(四)明确功能分区。村卫生室至少设有独立分区的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开展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有独立的业务用房。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五)配套设施设备。村卫生室至少应当配备听诊器、血压计、身高体重计、出诊箱、诊查床、中西药品柜、无菌柜、高压消毒锅以及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血糖仪、心电图等快速检测(POCT)和适时穿戴监测设备。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有候诊椅等条件。

三、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继续贯彻执行《广元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我市乡村医生引入、养老和退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培训政策,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严格执业资格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严禁非法行医行为。

(二)注重培训学习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乡镇卫生院要认真执行村卫生室月例会制度,既总结部署工作又组织业务政策等培训。

(三)做好后备村医培养。我委继续委托利州中专举办3年制农村医学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各县区要积极做好需求调查和拟培养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满足本县区村医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

(四)确保知晓收入明细。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新机制,要根据工作任务量或按季度(月份)按时下拨给村卫生室的各项补助和相关专项经费并在村医例会上予以通报,并确保村医知晓自己收入构成。

(五)加强行风建设。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作风履职尽责专项行动的通知》,确保尽职履。结合“学基层标兵”行动,积极推进评选扎根基层优秀乡村医生,激发坚守本职岗位、为民服务热情

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要结合乡镇卫生院健康服务团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以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聘用、统一业务指导、统一药械配送、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为主要形式的乡村一体化管理。

(一)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建立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队伍统筹管理,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之间人员、技术、服务的联动,保障乡村卫生服务协同发展。

(二)统筹村卫生室能力提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县级村卫生室建设专项经费,积极支持村卫生室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在推进自身能力建设中,应当将村卫生室纳入一体化,积极支持村卫生室的专科建设和适宜技术的推广。

五、注重规范化管理

(一)建立信息台账。县乡两级应建立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置、各级投入等基础档案,以及乡村医生人员结构、开展诊疗项目及诊疗量、村医补助及相应收入等动态信息,每年更新一次。

(二)健全管理制度。以县乡实行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医疗文书、统一防保卡册、统一工作制度、统一收费票据、统一着装,做到诊疗(巡诊)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证、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消毒有记录、药品购销与医保补助有台账。村卫生室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卫生室牌匾、村医岗位去向公示牌,公示内容应包括村医姓名、联系电话和岗位状态等方面。

(三)做实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围绕辖区疾病流行状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基本医保制度执行情况、学习培训、医德医风、站容站貌等内容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各项补助的主要依据。

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充分利用市级村卫生室建设专项经费统筹部分,积极支持表扬长期扎根乡村的优秀乡村医生、基层市级特色科室建设、微信公众号运行、社区健康白皮书发布等专项工作。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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