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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06-06-06 来源: 本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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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卫发〔2006〕72号

 

 

广         

关于印发《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方案》的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疾控中心,市中区卫生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精神,为确保“双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结合市城区食品卫生现状,特制定《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方案

 

 

 

 

 

 

 

 

二○○六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食品卫生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指挥部

广元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日印发

(共印35份)


 

广元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规范市城区餐饮业从业行为,改善食品经营条件,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对市城区食品卫生进行为期二个月的集中整治,为“双创”工作奠定基础,彻底改变食品卫生现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全面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一、整治目标和重点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市城区所有餐馆(店)达到店容整洁卫生,卫生制度健全,消毒措施落实,经营条件具备,证照齐全有效,经营合法规范。惩治重点是中小餐馆、小食店、街头露天摊点。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餐饮业的基本条件,按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分别达到A、B、C三级标准。

(二)规范餐饮业餐用具消毒条件,必须具备消毒设施并坚持餐饮用具消毒。

(三)规范防蝇、防尘、防鼠条件,真正发挥“三防”功效。

(四)规范业主、从业人员的卫生行为习惯。

(五)严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六)严格卫生许可条件和卫生许可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规范餐饮业主、卫生执法监督员的责任,强化自管自律和监管职责。

三、整治时间

1、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6月1日至15日)。一是由业主按照卫生规范要求进行自我整改、完善,规范从业条件,达到从业标准;二是各片区全面完成本责任区餐饮业的摸底登记,排列出好、中、差三个等次,建立本底资料。

2、集中整治依法规范阶段(6月16日至8月15日)。各片区根据掌握的本底情况,对达不到基本条件的提出整改措施,帮助和督促其依法规范,达到规定标准;对已达到基本条件的,指导其进一步规范提高;对完全不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依法立案查处。

3、巩固验收交叉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四大片区进行交叉检查验收,进一步整改完善,巩固提高集中整治成效,建立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总结集中整治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

四、组织领导

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由市卫生局局长戚开和负总责,市卫生局副局长康全德具体负责,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为第一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为第二责任单位。市中区卫生局管辖范围由市中区卫生局组织实施集中整治,责任人为市中区卫生局局长杨好明。

五、信息宣传

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由市卫生局纪检组长何培成负责,具体责任人为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张伟、副主任科员万鹏。

六、整治措施

(一)市和市中区卫生局成立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队,按老城片区、东坝片区、南河片区、上西下西片区(市中区卫生局负责管辖地段)由局级领导带头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开展整治活动。

(二)在电视、报纸、电台发布市城区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公告,广泛动员社会群众、餐饮业主、从业人员、消费者共同参与集中整治活动。

(三)分老城、东坝、南河、上西下西四个片区召开餐饮业主动员大会,宣传卫生法规,宣讲从业标准,培训卫生知识,宣传集中整治的意义和所要达到的目标。

(四)组织召开卫生、药监、工商、质监、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汇商食品卫生综合监管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多部门参与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公示餐饮业主和卫生执法监督员姓名,公布举报电话。在每一个餐饮店门前明显位置公示该店业主和负责该店卫生执法监督员的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公布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举报投诉电话,促进所有餐饮业主自律自管,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

(六)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在集中整治期间整合监督力量,集中突击食品卫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和市疾控中心加强监督监测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改进体检服务,确保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餐饮用具消毒效果监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片区分组责任人员名单

(一)老城片区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长:戚开和

副组长:何培成  严守远  宋代春

成员:张    赵晋光      唐再勇  曹宇坤

(二)东坝片区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长:康全德

副组长:赵长元      冯永先

成员:何志军  李少生      步晓勇  吴鲜武  洪晚霞

(三)上西、下西片区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长:杨碧春

副组长:胡曾杰   

成员:解维生          周胜志      王维仕

      

(四)南河片区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长:吴桂华

副组长:刘玉萍  白光才

成员:万金德  欧德贵          李仕军  姚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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