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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 2021-03-19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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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市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中医药工作。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广元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市。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将今冬明春和春节作为重点防控时间段,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防控建议,指导和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交通要道、区域、社区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医疗机构进出口通道、发热门诊、住院陪护、核酸检测等工作,加大医务人员救治技术、防控知识等培训。加快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有序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2.打好健康扶贫收官战。围绕国家三方抽查和媒体暗访,聚焦历次检查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国省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回头看”,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做好健康扶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过度期间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预警监测长效机制建设,对风险较高的实行挂牌督战。全面推广健康家庭、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建设,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东西部健康扶贫协作。

3.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加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改革。有序推进2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广元城市医联体、朝天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有序推进疾控系统、综合监管系统机构改革。结合乡镇行政区划改革,统筹做好基层卫生资源规划和布局,推动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扩大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区域范围。

4.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弱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功能,不断补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短板。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计划生育奖扶等机制,建成一批市、县托育示范机构。孕产妇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推进全市艾滋病综合防治,协调医保等部门提高结核病报销比例,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开展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响应、处置能力。

5.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加快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与名校、名院、名企等域外高端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建成一批医联体和医学重点专学科。支持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创建。推进质控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医疗技术规范管理。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行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科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幅。积极承办川东北经济区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大会。全面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系统治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6.全面推进健康广元建设。聚焦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等方面,全面落实健康广元行动,细化分解行动阶段任务。成立健康广元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健康广元考核评价指导方案,统筹推进健康广元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

7.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工程,加快中医医院等级创建,规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加强中医类质控中心和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建成一批县域内中医医共体。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和中药材溯源。推动编撰一批“名方”“名案”。实施“中医药文化行”、中医药“六进”等宣传推广活动,举办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积极申报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8.大力发展健康养产业。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康养后花园建设,建成一批康养社区、生态康养示范基地、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开发森林康养、温泉康养等产品,发展“医、教、养、游、居”一体化生态康养产业。加快广元市康养示范产业园建设,力争万缘度众颐康园实现营业。推进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签约服务。

9.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紧盯国家和省政策风向、资金投向,加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和申报,千方百计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盘子”,力争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个,总投资8.21亿元。加快已落地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用,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3个,到位资金10亿元以上。

10.持续优化医疗服务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开展“四好一强”领导班子、“五好党支部”创建,抓实“六个基本”。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清单,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加强行业综合监管,提高医疗“三监管”“互联网+医废”平台使用效率。加强“智慧医院、智慧药房”“互联网医院”创建,推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大力实施“人才兴卫”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开展第四届“广元名医”评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1个、直属参公事业预算单位3个、直属事业预算单位10个。

纳入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市中心医院

5.市中医医院

6.市第一人民医院

7.市中心血站

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9.市第三人民医院

10.市紧急救援中心

11.市计划生育协会

12.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

13.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

14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3223.97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6185.62万元下降4.69%;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63223.97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6185.62万元下降4.69%。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96.5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7922.49万元增加2374.02万元,增长13.2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96.51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8972.92万元,占93.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56万元,占3.15%;住房保障支出685.03万元,占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20296.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7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万元、项目支出11411.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8490.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99万元,占6.55%;卫生健康支出7249.82万元,占85.38%;住房保障支出685.03万元,占8.07%。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9.55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29.3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94%,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40.25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19.5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合计161.34万元,其中,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16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1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5.2万元、福利费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42.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认真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在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审批和监管,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卫生材料等1043.33万元; 市中心医院 ,办公设备、设施及物资购置740万元,服务类项目采购4455.02万元, 信息设备及软件购置3065万元, 业务用房改造800万元, 医疗设备购置9595万元,医疗设备维修维保1500万元;市中医院救护车购置40万元,老年疾病防治中心康复大楼建设及配套设备设施购置项目340万元,医疗设备、通用设备与信息化软件购置项目(政府采购)8400.05万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981.37万元,采购服务(政府采购)780万元,大型修缮(政府采购)1072万元,非资本性货物购置(政府采购)160万元,软件购置(政府采购)340万元,医疗设备购置(政府采购)7850万元;市中心血站,血袋血小板耗材210万元,总务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其他用车3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委机关和13个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合计14个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均设置了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机构医疗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999: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60404:指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604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60902:指反映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69999: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801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001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001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1001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100201: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100202: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100205: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1002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100401: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100402: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100403: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100405: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100406: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100408: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00409: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00410: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00499: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100601: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100699:指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07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101601: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1099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120803: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建设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210203: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2340102: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支出。

4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市卫健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部门).docx
卫健系统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目标绩效申报表(14个单位).rar
卫健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4个单位).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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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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