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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 2006-01-26 来源: 本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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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各级卫生部门在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大发展、商品大流通、人口大流动,当前重大疫病及突发性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霍乱、甲肝、麻疹、钩体病、狂犬病等一些传染病在我市局部地区仍时有暴发流行,食物中毒、鼠药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也时有发生。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突发卫生事件,积极做好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前的医学准备,保证发生后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以供各地在应对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工作中参照实施。

一、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前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策略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

1、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设立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内有关科室和局直属单位参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政府提供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市重大疫病及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市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对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地区进行紧急支持。

2、各县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防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当地的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防制工作。

3、重大疾病监测地区和可能发生重大疫情的地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防制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区疾病预测以及当地人口分布、卫生资源等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防制预案,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三)建立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防制技术保障体系

1、制定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防制应急技术预案。可能发生重大疫病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医疗和卫生防病专家,根据本地区可能发生的重大疫病的预测,全面评估本地区医疗与卫生防疫防病应急反应能力,依照《广元市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地区的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技术预案。

2、组建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卫生防疫队伍。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可能发生的县级卫生防疫站要组建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防病队和预备队,防病队要由流行病、免疫接种、消杀灭以及环境、饮水、食品、职业卫生和统计等专业人员和相关的检验、药械供应等人员组成,承担指定区域内的卫生防疫工作。

3、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队伍要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和试剂等个人防护物品和必备的生活物质,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4、开展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为了提高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专业培训,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发现问题时予以调整。

(三)建立医学信息资料库

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可能发生地区的卫生防疫站,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可能危及人民健康的信息资料,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防疫站,以供决策和指导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进行。

医学信息资料库应包括以下内容:

人口分布和生命统计资料;

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

医疗的应急能力以及医院的专科特色和编制床位资料;

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科、病原微生物保藏和研究单位;

重点传染病的动物宿生和病媒生物的分布资料;

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资料;

放射性物质、照射源及核设施分布资料;

饮用水源及食品储存分布资料;

水库、河流、湖泊、水井的分布资料;

污水、垃圾和粪便处理场所;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防病药械的储备资料;

其他资料。

(四)做好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所需的经费、药械、血源、物质的筹集、储备和管理

重点疾病监测地区和可能发生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的地区的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危害性,提出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安排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保障应急供应。

(五)开展卫生防疫防病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重点疾病监测地区和可能发生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的地区,卫生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和红十字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卫生防疫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

二、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卫生防疫防病应急措施

(一)紧急启动卫生防疫防病组织系统和保障体系

1、发生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发生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卫生防疫机构所设立的防病领导小组紧急启动,根据所制定的预案,安排卫生防疫防病应急工作。

2、各级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和同级卫生行政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疫情进行快速医学评估,确定疫情所引发的重点卫生问题,调配相应的准专业救援队伍。

2)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并接受社会各界为卫生防疫防病捐助的资金、防治药品器械等,为疫区提供卫生防疫防病紧急救援。

(二)疫区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卫生防疫防病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紧急建立疫区疾病监测系统,组织开展疫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疫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制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疫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疫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疫情和特殊医学紧急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应同时上报卫生部,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疫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品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卫生清理。加强疫区居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尽量利用尚存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在疫区居民聚集地选择合适地点搭建临时应急厕所,并及时对粪便进行卫生处理或掩埋。肠道传染病病人的粪便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做好人、畜尸体的掩埋,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当发生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露或放射性污染时,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快判定危害范围,开展监测,指导防护。

7、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防止鼠药中毒等事件发生。

8、认真做好对参加防病医护卫生人员的自身防护。

(三)开展卫生防疫防病知识宣传

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疫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疫防病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三、重大疫病及突发卫生事件解除后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发生过重大疫病或突发卫生事件的地区要组织开展与健康相关的灾害后果评价,继续做好卫生防病工作。

1、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

1)要尽快恢复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2)继续加强疫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临时组建的疾病监测系统的工作要逐步移交给恢复重建后的卫生防疫防病机构。

3)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人口的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主要疾病的流行动态、居民临时居住地周围的啮齿动物和媒介生物消长的情况等。

2、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临时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经销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尽快恢复和重建饮用水供应系统,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4、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场所、城市规划的卫生监督与评价,控制职业危害,加强放射源的清理核查,恢复和完善对放射源的许可管理。

5、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非疫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来自疫区的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疾病的播散。疫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返回人员的传染病监测。

6、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尽快恢复和重建计划免疫设施和冷链系统。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尽快恢复疫区计划免疫的常规接种,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消除免疫空白,防止计划免疫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

7、继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自我防病意识。

                                             二00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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