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卫发〔2007〕58号
广 元 市 卫 生 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2006年中央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
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广元市2006年央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本县区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和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广元市2006年中央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二○○七年四月四日
广元市2006年中央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
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2006年中央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我市2006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10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114.41/10万的基础上下降至80/10万以下。
(二)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到2007年底,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80.98/10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区为单位降至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全市项目县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5%以上。
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全市项目县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消毒接生率≥98%。
2、产前检查覆盖率≥90%。
3、县区、乡镇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二、项目范围
全市7个降消项目县区。
三、项目内容
本年度项目活动内容为:项目县人员进修;国贫县孕产妇救助住院分娩,其他县区实行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建设、专家驻县、健康教育、监督指导。
(一)人员进修
1、对象:县区产科急救中心医护人员3名(妇保院至少1名)。
2、内容:重点进修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
3、方式:市卫生局负责制定进修方案,落实进修单位(市级医疗保健机构);项目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选派县区产科急救中心业务人员参加进修,时间为4个月。
(二)专家驻县
1、专家组成:驻县专家由卫生部在蓉医疗单位、厅直属单位、市三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选派92名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产科、儿科专家组成,培训后分两批次派往各项目县驻县蹲点。
2、专家任务:负责监督和指导蹲点项目县实施项目工作,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培训当地的县区、乡镇、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
(三)社会动员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针对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等问题,举办“孕妇学校”、“家庭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
3、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给孕妇和及其家庭成员,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
4、因地制宜制作孕产妇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并提高利用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5、目标: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80%;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80%;群众急救电话知晓率≥95%。
(四)孕产妇住院分娩
1、限价接生: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制定县区、乡镇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限价收费标准,并张榜公布,使孕产妇能承担住院分娩的费用。
2、合理用药:根据孕产妇情况,要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激素等,以减少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
(五)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救助
1、救助标准:国贫县区正常产补助200-400元,一般县正常产补助100-200元;有医学指征剖宫产补助400-800元,产科并发症补助600-1000元。
2、救助范围:国贫县区正常产覆盖活产数的30-40%,其他一般县区覆盖活产数的8-20%。
各项目县区结合实际,做好贫困孕产妇摸底调查工作,根据项目资金调整贫困救助标准及范围,同时将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医疗救助等项目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减轻孕妇住院分娩负担。
(六)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建设。各项目县要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在县级急救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24小时畅通的孕产妇急救电话,探索孕产妇急救快速联动机制。
1、村级负责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组建以乡、村干部、乡村接生(保健)员、村妇联干部等为主体的孕产妇住院分娩护送队伍。
2、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做好正常产的接生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
3、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由妇产、内、外、儿科等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孕产妇急救队伍,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技术精湛、设备完善的抢救中心。
四、项目经费
2007年中央补助我市“降消”项目资金229.57万元(见附表)。省、市级配套经费方案另文下发。
五、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于2007年内完成。
六、项目监督指导
(一)监督指导内容
项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的进度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人员培训和社会动员效果;项目设备购置、使用与管理情况;产、儿科急救“绿色通道”建设、运转情况;专家驻县工作运转情况;贫困救助实施情况;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以及群众对项目的评价。
(二)监督指导要求
项目督导要求:市级督导覆盖85%以上的项目县;县级督导覆盖全部乡镇。
七、项目管理
(一)组织形式
市和项目县区根据部门分工,落实项目任务,并成立或调整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对项目地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将项目纳入目标管理。
(二)监督评估
1、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设备管理:项目配备的设备由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和使用,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完好和功能状态。
3、项目信息管理:按“3+1”时限按时统计上报省项目执行进度季报表和卫生部项目年报表,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及时收集、真实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杜绝漏报、错报和瞒报现象,加强对项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准确、科学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三)进度计划
1、2007年2-4月:制订市、县区项目实施方案;下拨项目经费;制订人员进修、专家驻县等计划;完善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2、2007年4-6月:组织项目监督;成立或调整市、县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订项目市、县区两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等。县区、市上报半年工作小结。
3、2007年7-9月:组织驻县专家培训、蹲点;组织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监督指导项目实施情况。
4、2007年10-12月:组织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监督指导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县(区)、市逐级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附表:广元市2006年中央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资金分配表
广元市2006年中央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
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人员进修 |
社会动员 |
专家蹲点 |
贫困救助 |
经费总额 |
实拨款 |
广元市 |
229.575 |
229.575 |
21 |
3.5 |
9.975 |
195.1 |
市本级 |
|
21.000 |
|
|
|
|
市中区 |
10.925 |
7.925 |
3 |
0.5 |
1.425 |
6 |
元坝区 |
10.025 |
7.025 |
3 |
0.5 |
1.425 |
5.1 |
朝天区 |
29.025 |
26.025 |
3 |
0.5 |
1.425 |
24.1 |
旺苍县 |
76.425 |
73.425 |
3 |
0.5 |
1.425 |
71.5 |
青川县 |
10.925 |
7.925 |
3 |
0.5 |
1.425 |
6 |
剑阁县 |
18.225 |
15.225 |
3 |
0.5 |
1.425 |
13.3 |
苍溪县 |
74.025 |
71.025 |
3 |
0.5 |
1.425 |
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