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广元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医改办 2010年2月4日
建立健全医改组织 确保医改顺利开展
为顺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市政府要求,剑阁县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吴勇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肖光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贾小玲、杨正国、何春容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等15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基本医疗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共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杜中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广元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政策,出台全县《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把医改工作纳入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考核,统筹协调全县开展医改工作,决定全县医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信息公布,组织对全县医改工作的督导和考评等。
剑阁县出台两个医改文件
12月29日,剑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剑阁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剑府发〔2009〕47号)、《剑阁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暂行)》两个医改文件。
《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剑阁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到2011年着力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剑阁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目标,2009年底至2010年初,全县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