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314 发布时间: 2020-11-11 字体: [ ]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15


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

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系统治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提高履职效能,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解决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0年610日至1210日,共6个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聚焦“大处方”问题。紧盯不合理使用药品行为,重点整治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市医疗保障局配合)

(二)聚焦“泛耗材”问题。紧盯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行为,重点整治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滥用、冒用、虚记、错记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市医疗保障局配合)

(三)聚焦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

四、整治措施

(一)拓宽渠道,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拓展线索来源,加大摸排力度。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院醒目位置等,开设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监督,收集重要问题线索;二是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等大数据平台,发挥信息化优势,针对性筛选高值医用耗材和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数据,分析、深挖问题线索;三是根据扫黑除恶和医疗乱象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顺藤摸瓜,查找问题线索;四是结合在公立医院审计、公立医院巡查以及药事质控中心牵头的处方和医嘱点评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线索;五是关注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和共性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线索;六是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交办、通报或反映的问题线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综合整治。聚焦问题线索指向集中的医疗机构,深挖细查,建立工作清单,确保问题查全、原因查清、查纠到位。一是重点关注心血管内外科、胸外科、骨科、神经介入、麻醉科、肿瘤科等高值医用耗材和药品使用集中的科室。二是紧盯医疗机构负责药品、器械采购的关键岗位,筛选耗材、药品用量排名靠前的医务人员。三是重点整治违反行业规范、指南和指征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的问题,重点关注高值医用耗材以及吻合器、缝线、止血材料等用量较大的耗材和检测检验试剂,尤其是无指征使用耗材、过度使用耗材、以次充好冒用耗材、无中生有虚记用量等行为。四是重点规范不合理使用,特别是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管控药品的过度、定向、无指征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市医疗保障局配合)

(三)综合施策,挂牌查办形成威慑。鼓励有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理,对不按要求主动说清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系统内医疗卫生人员不收敛、不收手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要严肃追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对各地报送的重大案件由市级挂牌督办,对暴露出来的药品、耗材生产、代理、销售企业,建立负面清单,及时公告并限制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四)强化协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全力配合医疗保障部门打击违规招投标和各类骗保行为。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通过利益输送、暗箱操作、虚抬价格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市医疗保障局牵头、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

(五)堵塞漏洞,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全市卫健系统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组织专题法制培训,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行业风气。要不断加强医疗“三监管”平台功能,深入挖掘“大数据”潜力。持续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动医保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最大限度挤压招标采购中的“水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重大问题要与机构的评优评先、医院评审、绩效考核、社会信用体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等挂钩。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找准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健局、委各直属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敢于刀口向内,深入细致做好自查自纠,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切实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风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坚持统筹联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和科室间的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直属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623日前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上报我委。(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时间进程分为动员自查:2020615日-31日、线索摸排:202071日-831日、集中查处:202091日-1130日、总结评估:2020121日-10日四个阶段)

(三)强化信息报送。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83932602873267901举报邮箱422820170@qq.com。各县(区)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合理使用耗材、药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并于每月1日前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附件2),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定期在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示各县(区)线索报送和查处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绩效考核。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机构于11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盖章PDF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委。

(四)强化专家支撑。依托医疗“三监管”专家库和市级质控中心专家组,建立问题线索核查研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涵盖学科广、专业技术强的优势,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查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提升查处工作质量,确保线索查明、问题查清。

(五)强化执纪问责。我委将适时对各县(区)和市级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抽查,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搞选择、打折扣、走过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对专项行动期间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附件:1.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1


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

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领导小组


为高效、有序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长:

袁明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梁元昊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贺卫星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

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

赵仕伟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胡昌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邓功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宋代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玉琼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周胜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苟德明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刘柏元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石怀奎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郑光林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夏沛生 市卫生健康委健康服务业发展科科长

强冬梅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科长

罗颖会 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健康促进科科长

侯昌华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罗颖会 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牟天晓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书记

张海根 市医疗保障局稽核稽查科科长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科长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功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柏元、石怀奎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行动中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日常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确保系统治理取得实效。

责任分工:

委医政药政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合理优化用药目录,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委妇幼健康科负责指导妇幼保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委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委中医药科负责指导中医类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委综合监管科负责医疗“三监管”平台线索摸排,组织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并指导社会办医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委办公室负责信访投诉线索收集;

委机关纪委负责协助驻委纪检组对有关违纪案件的查处;

委宣传与健康促进科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氛围营造,组织舆情线索摸排、公示投诉举报渠道、挂网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委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指导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委规划与财务科负责整治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整治药品、耗材、器械违规招投标,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负责做好委直属医疗机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协助市卫健委做好委直属医疗机构其他违法问题调查工作。






附件2


广元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统计表( 月)



填报县(区)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重点检查内容

序号

检查要点

数量

单位

一、线索摸排情况

1

各渠道收集线索总数

2

调查处理

3

省、市级挂牌督办案件

二、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

1

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滥用、冒用、虚记、错记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

涉及案件

2

涉及金额

万元

3

涉及人员

人次

4

行政处罚

人次

5

移交纪检

司法人数

人次

三、不合理使用药品

1

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

2

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

涉及案件

3

涉及金额

万元

4

涉及人员

人次

5

行政处罚

人次

6

移交纪检

司法人数

人次

重点检查内容

序号

检查要点

数量

单位


四、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突出问题

1

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涉及案件


2

涉及人员

人次


3

涉案金额

万元


4

移交纪检

司法人数

人次


5

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6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7

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8

医保违法违规行为

移交行政、司法机构数


9

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10

涉案金额

万元


11

涉案人员

人次


12

行政处罚

人次


13

移交纪检、司法人数

人次


备注:移交纪检、司法的案件要单独报送。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 联系电话:0839—3265881
主办单位: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蜀ICP备12027972号-1   
网站标识码:5108000002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36号